使用网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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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网页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该条款的目的是规定公司和会员在使用进永产业(以下简称“公司”)提供的网络相关服务时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事项。
第二条 (条款的效力与变更) (1)该条款通过服务予以公告而生效。 (2)公司因情况发生重要事由时该条款可以变更,修改至少2天前公告,变更的条款以第一款相同的方法公告或通知生效。 (3)会员不同意变更的条款时,可以要求会员退出,变更的条款生效日后继续使用服务时,视为同意变更条款事项。
第3条 (条款规定以外事项的准则) 对本条款没有规定的事项,将根据电气通信基本法,电气通信事业法,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等相关法令的规定进行规定。
第4条 (用语的定义) (1)会员: 是指与公司签订服务使用合同,获得用户名(ID)和密码的人。 (2) ID: 为识别会员和利用会员的服务,由会员选定并由公司承认的文字、数字或其组合(以下称ID)。 (3)密码: 是为了确认会员是与所授予的ID一致的会员,保护会员自身的秘密,会员规定的文字和数字的组合。 (4)解除: 是指会员解除服务使用后的使用合同。
第二章 会员加入和服务利用 第一条(利用合同的成立) (1) 会员仅限于国内居住者。 (2) 会员限于个人,公司,团体及法人不能加入为会员。 (3)会员对用户申请的公司承诺和用户条款内容的同意成立。 (4)用户在申请加入会员时,阅读本条款并点击“同意”按钮,就视为对该条款内容的认知和同意。
第二条 (使用申请) 想要加入为会员使用服务的人,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提供个人资料进行使用申请。
第三条 (使用申请的批准) (1) 公司对第二章第二条规定的使用申请,除特殊情况外,按照接收顺序承诺使用申请。 (2)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限制对使用申请的承诺,直至事由解除为止可以保留承诺: ①服务相关设备不足时 ②技术上有障碍的; ③其他公司因故认为有必要时 (3) 公司对下列加入申请不予认可: ①使用他人名义申请时 ②未以本人实名申请时 ③虚假记载加入申请书内容时 ④以妨碍社会安宁与秩序或美风良俗为目的提出申请时 ⑤其他公司规定的使用申请条件不齐全的 (4)根据第2款或第3款保留或不承诺使用申请的,公司应将此告知使用申请人。但在没有公司归责事由的情况下,不能通知用户的情况除外。
第4条 (保护个人信息) (1)公司保护和尊重会员的个人信息。 (2)公司, 社区活动参加各种活动, 为会员提供的信息, 其他服务使用过程中收集的信息等, 通过关于会员信息收集, 会员的个人信息利用本合同的履行和利用本合同上以提供服务为目的使用。 (3)公司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泄露或发布与提供服务相关的会员个人信息,也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为结算提供信息通讯服务所需的费用; ②为进行统计,学术研究或者市场调查所必需的,将特定个人加工成无法辨认的形态提供的; ③按照有关法令规定的搜查目的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有关机关提出要求的; ④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 ⑤信息通讯伦理委员会提出要求时 (4)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经用户同意,可以将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者: 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必须在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如果不希望提供个人信息,可以不使用特定的服务或不参与特定形式的促销或活动。 ① 在用户知情同意的情况下 ②依据法令的规定,或者以调查为目的,依照法令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由侦查机关提出要求的 (5) 提供个人信息或者共享, 应当事先向会员提供团体和机构是谁, 或者个人信息被共享项目是什么, 为什么要被提供的个人信息或共享, 以及他对何时如何保护、管理到个别通过电邮或者书面告知, 经征得同意的程序, 如果会员不同意,将不提供给团体或机构。 同时,对于会员同意向第三者提供的内容,随时都可以撤回同意。 (6) 在第三款范围内,公司可以制作与业务相关的全体会员或部分个人信息的集合性统计资料并使用,还可以通过服务向会员的电脑传送cookie。在此情况下,会员可以拒绝接收cookie,或更改电脑浏览器的设置,以警告用户接收cookie。 (7)根据其他法令的规定,为保护包括用户注册信息在内的用户个人信息而努力。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根据相关法令及公司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政策”的规定。
第三章 合同当事人的义务 第一条 (公司义务) (1) 公司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情况下,允许会员使用该服务。 (2) 公司按照本条款的规定,为继续提供稳定的服务而持续努力,设备出现障碍或灭失时,应及时修复。但是,在自然灾害,紧急事态或者其他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暂时中断或者停止服务。 (3) 公司认为会员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的意见或不满是正当的,应经过适当的程序处理。处理时需要一定时间时,应告知会员原因和处理日程。 (4) 公司遵守第二章第四条款关于保护会员隐私的内容。 (5) 公司在签订使用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事项等与使用顾客的合同相关程序及内容等方面,努力为使用顾客提供便利。
第二条 (会员义务) (1) 会员必须遵守本条款规定的事项和服务使用介绍或注意事项等公司公告或通知的事项,不得有其他妨碍公司业务的行为。 (2)会员的ID和密码的所有管理责任都在会员。会员的ID和密码管理疏忽,以及不正当使用导致的所有结果都由会员负责。 (3)会员发现自己的ID或密码被不正当使用时,应立即向公司申报,因未申报而发生的所有结果责任由会员承担。 (4)会员应遵守公司根据内容在服务公告事项上公告或另外公告的使用限制事项。 (5)会员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不得利用服务进行营业活动,其营业活动的结果和会员违反条款的营业活动发生的结果,公司不负责任。会员因这种营业活动使公司遭受损失时,会员对公司承担损害赔偿义务。 (6)会员未经公司明确同意,不得将服务的使用权限、其他使用合同上的地位转让、赠与他人,并不能作为担保提供。 (7)会员在使用服务方面,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盗用其他会员的ID和密码 ②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将通过本服务获得的信息以会员使用以外的目的复制,用于出版,广播等,或提供给第三方; ③将侵犯他人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著作权其他知识产权的内容,通过公告,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法向他人散布; ④将违反公共秩序,美风良俗的低俗,淫秽内容的信息,文章,图形等,通过传送,张贴,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法向他人传播; ⑤将侮辱性或者威胁性的侵害他人隐私的内容,通过传送,公告,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法向他人传播的; ⑥客观判断与犯罪有关的行为 ⑦未经公司承认,收集或者储存其他用户个人信息的; ⑧其他违反有关法令的行为
第四章 利用会员服务 第一条(收费,收费信息及结算等) (1)所有注册为会员的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该服务。 (2)公司实行服务收费的,应当在实行收费之前,对收费的时间,政策,费用进行公示。
第二条 (提供资讯) (1)公司可以通过公告事项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会员提供会员在使用服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的多种信息。 (2)公司为了给会员提供更好的服务优惠,可以通过多种传达方法(电话、指南、邮件等)提供服务(医学、医疗)相关信息。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向会员提供由委托企业发送的不是为了商业目的,而是为了增进国民健康的医学消息报。当然,如果会员加入时不同意接收电子邮件,就不会发送医学消息报。 3) 段, 公司提供会员服务优惠信息, 表明愿意不愿意的, 应当排除在有关会员提供信息对象, 被排除在出资总额限制对象提供服务的信息没有得到发生不利, 对此, 公司不负责任。 (4) 服务提供的内容大致,一般,只为提供信息而提供。服务中提供的信息和咨询绝对不能代替医学诊断。服务中提供的信息或咨询并不是为了代替医学诊断,诊疗或治疗。如果对会员的健康状态有疑问或担心,应该找专业医生进行诊断。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因为服务提供的信息而无视医学诊断、诊断、诊疗或推迟接受治疗。
第三条(利用咨询室及预约服务) (1)公司为防止服务的会员或用户的咨询及预约内容泄露给除咨询医生和服务管理者以外的第三者而竭尽全力维护其安全性。但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对公开及丧失商谈内容不负责任。 ①用户不小心密码泄露,咨询内容公开 ②用户使用”咨询删除”或”预约删除”功能删除内容; ③因天灾地变或其他公司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咨询或预约内容公开或丧失内容; (2) 在服务中进行的咨询内容,在删除个人信息后,可用于以下目的: ①学术活动 ②印刷品,CD-ROM等著作活动 ③FAQ,推荐咨询等部分服务内容 (3)申请咨询时,可以不提供全部或部分咨询服务: ① 反复申请同样内容的咨询 ② 使用违背常识的表达方式进行咨询 ③ 咨询要求诊断说明时 ④ 申请咨询治疗费,检查费,药品价格等的; (4) 咨询及预约服务根据答辩或处理的专家的个人情况,1日可能无法提供24小时服务
第4条 (会员的帖子) 公司认为会员登载或注册服务内的内容物符合下列情况时,可以不事先通知就删除: ①诽谤其他会员,公司或者第三者,或者用中伤中伤毁谤损害名誉的内容; ②违反公共秩序及美风良俗的内容 ③认定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内容; ④侵犯公司著作权,第三人著作权等其他权利的; ⑤超过公司规定的发布时间的 ⑥会员在自己的网站或留言板上登载淫秽物或链接淫秽网站时 ⑦不符合留言板性质的帖子 ⑧认为违反其他有关法令时
第5条 (告示物的著作权) 对服务中登载的资料的权利如下: ①帖子的权利和责任在于发帖人,公司未经发帖人同意,除在服务内刊登外,不得用于营利目的。但这不是非营利的,而且公司拥有服务内的刊登权。 ②会员不得将利用服务获得的信息进行加工、销售等服务上登载的资料用于商业用途;
第6条 (广告转载及与广告主的交易) (1)公司能够为会员提供服务的部分服务投资基础来自刊登广告的收益。想要使用该服务的人被视为同意在使用该服务时刊登广告。 (2)公司对刊登在本服务上或因会员参与广告商通过本服务进行的促销活动或进行通信或交易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失不负责任。
第七条 (服务时间) (1)服务的使用,只要公司没有业务上或技术上的特别障碍,以全年无休,一天24小时为原则。 (2)前项服务的使用时间,如系统定期检验等公司需要时,可在事先通知会员后予以限制。
第8条(服务利用责任) 会员是公司的合伙人签名的权限明确书面允许具体情况之外,利用服务商品无法销售的营业活动,特别是通过黑客,广告赚钱,淫秽网站等商业行为,常用s / w不能非法分发等。对于违反这一规定而发生的营业活动的结果及损失、相关机关的拘留等法律措施,公司不负责任。
第九条(停止提供服务等) (1)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提供服务: ①服务设备维修等工程不得已 ②电气通信事业法规定的基础通信事业者终止电气通信服务的; ③其他不可抗力 (2)公司因国家紧急情况,停电,服务设备障碍或者服务瘫痪,影响正常使用服务时,可以限制或者停止全部或者部分服务。 (3)公司根据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限制或停止使用服务时,应将其原因及限制期限等及时通知会员。
第五章 解除合同及限制使用合同 第一条 (解约) 您可以随时撤回会员加入的内容。会员退出的公司网站上登录后请将member info页面中,单击“会员退出,后经本人确认程序直接向会员请退出,或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联系,就迫不及待地撕毁您的个人信息等,将采取必要的措施。
第二条 (限制使用) 公司在会员有下列行为时,可以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解除使用合同或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服务: ① 盗用他人个人信息,ID及密码 ② 加入的姓名非实名 ③ 同一用户用不同ID进行双重注册时 ④ 有损害他人名誉或对他人不利的行为 ⑤ 侵害公司,其他会员或者第三人的知识产权; ⑥ 故意散布妨害公共秩序及美风良俗的内容 ⑦ 会员以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益为目的,计划或实行利用服务 ⑧ 故意妨碍服务运营 ⑨ 以妨碍服务的稳定运行为目的,传送大量信息或广告性信息时 ⑩ 散布信息通讯设备错误启动或破坏信息的电脑病毒程序等时 ⑪ 信息通讯伦理委员会等外部机关提出纠正要求或因非法选举运动受到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权威解释时 ⑫ 利用公司服务信息获得的信息未经公司事先同意,复制、流通或用于商业用途的情况 ⑬ 会员在自己的网站或公告栏上登载淫秽物或链接淫秽网站时 ⑭ 违反本条款及其他公司规定的使用条件时
第六章 损害赔偿及免责事项 第一条 (损害赔偿)
公司对免费服务期间因使用服务而给会员造成的任何损失不负责任。(但若要收费,则另有规定)
第二条 (免责条款) (1) 公司因自然灾害或者相应的不可抗力不能提供服务的,免除提供服务的责任。 (2) 公司对会员因归责事由造成的服务利用障碍不负责任。 (3) 公司对会员丧失利用服务期待的收益或通过服务获得的资料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4) 公司对会员在服务中登载的信息,资料,事实的信赖度,准确性等内容不负责任。 (5) 公司在用户因使用服务而遭受的损失中,对用户的故意,过失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
第三条 (管辖法院) 因使用服务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时,管辖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附则] 1. 该条款从2024年10月01日开始施行。 收集/利用(必须)个人信息 |